BT模式与垫资施工承包区别的本质
所谓“垫资施工承包”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不用预付和按工程进度给付施工承包商工程款,而是作为施工承包商的建筑企业预先垫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带资施工到约定部分,再由发包方进行偿付。在BT模式和垫资施工承包模式中,都存在发包方后付款项的情况,但二者存在本质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核心合同性质不同
在BT模式中,双方签订的核心合同——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属于具有投融资性质的新型合同;而在垫资施工承包模式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
2、核心合同内容不同
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包括融资、征地拆迁、建设管理、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等内容;垫资施工承包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仅包括工程施工等。
3、适用范围不同
BT模式专门适用于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而垫资施工承包可以使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包括私营工程项目等。
4、风险分担不同
BT模式项目主办人及BT模式项目公司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包括融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风险以及其他风险,BT模式项目发起人承担项目建成移交之后的营运及其他风险。垫资施工承包中,发包方作为业主对工程享有所有权,不仅要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还要承担工程竣工后的销售和营运风险。对施工方来说,其根据合同预定承担施工及其相对应的风险,主要是垫资得不到偿付的风险。